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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建平决定逮捕

发布日期:2020-02-16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建平决定逮捕

2020年02月14日14:42    来源:高检网

原标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建平决定逮捕

福建省三明市委原副书记黄建平(副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对黄建平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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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扶婧颖、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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