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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表彰8818名爱国守法僧尼 陈全国:推动寺庙管理制度化

发布日期:2015-03-01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法制网拉萨12月22日讯(记者 廖卫华)今天,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2014年度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哲蚌寺等160座寺庙,西藏自治区色拉寺管委会副主任、经师扎西坚参等8818名僧尼受到表彰。
 
  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深入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紧密结合西藏实际、站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年来,通过组织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有力地促进了西藏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了西藏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陈全国指出,各级寺庙管委会和广大驻寺干部,是创建评选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具体组织者、实际推动者,要与广大僧尼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藏传佛教进步的教规教义、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和爱国爱教进步人士的先进事迹,引导僧尼自觉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同时,要在寺庙管理上有进展,推动管理制度化,不断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寺庙管理制度,引导僧尼遵规守法,切实用制度管人、管资金、管文物、管佛事、管活动。推动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对宗教派别不同的寺庙,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寺庙僧尼的主体作用,围绕宗教活动、法制宣传、僧尼寺籍、治安消防、卫生防疫、文物保护等工作,制定具体措施、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属地管理、人本管理、网格管理,形成寺庙管理的长效机制。
 
  陈全国强调,驻寺干部要加强服务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六个一”、“九有”、“一覆盖”、免费健康体检等利寺惠僧措施,把僧舍修缮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把寺庙文物保护纳入当地文物保护规划,不断改善寺庙基础设施和僧尼修行条件,带着感情、带着关爱、带着真诚,帮助僧尼解决修行、学习、生活和家庭中的实际困难
 
  全国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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