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寺庙管理经验 >
 

南通市民宗局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督查“6+3”工作体系

发布日期:2015-04-22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

 

    南通市民宗局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督查“6+3”工作体系。切实指导市区宗教活动场所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保证书》的基础上,每月开展安全督查六项工作:一次安全督查;一次安全隐患分析排查;一张安全执法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一次场所负责人安全点评会;一份场所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一次隐患整改“回头看”。
    同时,对各县(市)区属地化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对全市宗教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培训;二是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所监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安全督查;三是不断加强安全督查情况通报。同时在安全督查的过程中,积极争取消防、供电、安监等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强化场所各项实战演练和应急管理措施。


上一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节选之六 下一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探索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