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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或信仰自由必须也在工作场所受到保护——联合国人权专家

发布日期:2015-02-28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在向联大呈报其最新报告时表示:“对表示自己宗教或信仰的权利的任何必要限制都必须接受严格的限定,以遵守国际人权标准。”比勒费尔特先生提到:“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就业合同都可规定具体的工作义务,可能会限制员工通过某些形式表现宗教或信仰。”他强调:“不过,它们绝不能意味着在工作场所中一概反对这项权利。”在报告中,专家探索了工作场所中宗教不容忍和歧视的根源,这可能包括多层次的原因,如雇主、员工或顾客存在的偏见,对“企业身份”限制性的解读,或对宗教多样性普遍的恐惧。特别报告员表示:“许多人大部分的日常生活都在工作场所度过,他们依然在行使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利时面对限制。”他呼吁各国建立有效的反歧视立法和监督机制,覆盖公共和私营机构的就业。这名人权专家敦促政府树立积极的榜样,在其国家机构的就业政策中尊重宗教多样性。他说:“这个领域的良好做法应该成为私营部门和其他社会领域的模范。”他还呼吁雇主“营造互相信任和尊重的沟通氛围,使包括宗教或信仰少数群体在内的雇员公开说出问题并谈论他们的需求,这是发现隐蔽的不容忍形式与间接歧视事件或模式的前提”。比勒费尔特先生的报告提供了许多实用建议,并提出了“合理适应”的概念,把这个工具落实到非歧视原则的背景中,用这种方式在工作场所中寻找针对宗教少数群体合理的个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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