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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组织与联合国的合作

发布日期:2015-02-28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每年的10月24日是联合国日(United Nations Day),以纪念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正式成立后,其宗旨被确定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友好关系,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等方面的国际合作。60多年来,联合国历经国际风云变幻,会员国已由创建时的51个增加到192个,成为当今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最具普遍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方面,以及在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世界各大宗教的教义主张与联合国的和平、安全主张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因此,在联合国发展的过程中,宗教组织与联合国之间存在着广泛而多样化的合作。
 
  从联合国的徽章来看,其图案是用两根橄榄枝衬托着整个地球,意味着争取世界和平是联合国的宗旨。用橄榄枝代表和平,来源于圣经中挪亚方舟的故事。挪亚派鸽子去探察洪水退去的情况。不久,鸽子衔着一根青绿色的橄榄枝叶飞回来报喜,洪水已退,和平日子来临,世界生命开始了新的转机。自此以后,人类便把橄榄枝作为和平的象征。事实上,在《联合国宪章》中也明确提到要“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为了实现和平使命,联合国非常重视对文化和宗教力量的应用。2008年8月,1000多名各国宗教界首领和宗教界人士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参加了世界和平千年大会,他们主要围绕世界和平展开对话,大会的主题是“号召对话,发挥宗教领袖在转化冲突中的作用,朝向宽恕与和解,结束贫穷的肆虐和环境恶化”。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安南在向大会的致词中说:“宗教信仰千差万别,但是他们的共同之处都在于倡导慈悲为怀、宽容和解、与人为善。这些价值观念同样已根植于《联合国宪章》,根植于我们对世界和平的不懈追求。”
 
  联合国主张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们应当对于相互的宗教持理解、尊重和宽容的态度。例如,针对美国弗罗里达州一个教会准备在今年9·11当天焚烧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一事,联合国发表的观点是,宗教上的分歧不应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分割。联合国同样反对基于宗教背景的歧视。联合国相关组织指出,“所有核心的国际人权文书都禁止宗教歧视。各国不应因为个人宗教和信仰而歧视人民,这是尊重的义务;各国应尽力防止这种歧视,包括非来自官方的歧视,这是保护的义务;并且,各国必须采取行动,确保实际上每个人在其领土内不受到任何歧视,享有所有人权,这是落实的义务”。
 
  然而,有时候联合国对于宗教事务的关注也会受到不同群体的反对。例如,从2005年开始,联合国大会每年都会通过“宗教诽谤”的决议。这一行为受到了50个国家超过180多个非政府组织联名签署请愿书的抗议,要求人权理事会能够拒绝“宗教诽谤”的决议。批评人士指出,该项决议可能会被利用来使“反亵渎”合法化,使宗教异见人士受到威胁。其最终结果不仅不会保护到宗教信徒应得的权利,反而会令当权宗教利用此决议来打击其他人。
 
  鉴于联合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一些宗教组织也积极谋求与联合国的紧密合作。例如,巴哈伊教支持由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等组织改善国际关系。巴哈伊社区在以色列海法国际正义院的指导下,出任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多个组织的顾问。巴哈伊教在美国纽约和瑞士日内瓦的联合国机构内设有办公室,并且在联合国的地区特使和机构中拥有代表。最近,巴哈伊教又在联合国机构内设立了环境和妇女发展办公室。巴哈伊教的这些做法,促进了其宗教教义和联合国使命的共同实现,值得其他宗教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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